我是50后,当了一辈子农民,人民公社时期当过多年生产队会计,还保存了许多当时的账本资料。翻到这个问答,勾起记忆,晒几张图片,说说七十年代我们大队交农业税的情况。
人民公社时期,农业税与集体耕地面积挂钩。我们大队集体耕地面积4435亩,征购粮任务515726斤。其中农业税:征粮131926斤,平均每亩29.7斤。征购粮任务按各生产队集体耕地面积和耕地质量分摊到各生产队。
秋收后,生产队把晒谷场晒干风净的稻谷率先挑到粮站,粮站收粮后开具“征购粮入库划码单”和“征购粮入库资金结算单”,扣除上交农业税。单据作为生产队当年完成征购粮任务和交
农业税的凭证。
由于时间久远,人民公社解体和粮站消失,在官方可能已查不到大批生产队交农业税的明细。有些那时的会计会保存一些账本,能查到该生产队交农业税的明细账。
分田到户后,农业税按各户承包集体土地的面积,分摊到户。许多农民还保存了交农业税的收据,比较容易查到该户交农业税的明细。